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安全生产与生态保护的最新要求,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切实防范重大环境风险,12 月 17 日-18日,化工事业部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环办应急函 [2025] 441 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检查按《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求,构建了“靶向排查 + 现场核验 + 深度研讨”的工作模式。重点围绕环保应急预案的风险评估、应急池的适用及容积达标情况、厂界污水拦截设施的运行效能等关键环节开展现场摸排。 结合当前化工事业部正在开展的“提产、降耗、节能、增盈”专项活动,与各企业环保部门负责人围绕环保治理与节能降耗深度融合以及废水梯级利用、固废优化使用,分享交流经验思路,为后续推动资源循环利用、降低环境治理成本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环保专项检查既是对化工事业部环保工作的一次“体检”,也是落实生态环境新标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具体行动。
